国家最高法院(SCJN)重申,没有犯罪记录的信件无效,无论对竞选政府候选人还是对私营部门都是如此;也就是说,对于公司而言,这是因为这是一份侵犯平等和非歧视权的文件。让我们记住,去年SCJN在信件上也以同样的方式说话 没有犯罪记录 并表示这是一项违宪的要求。
这源于对金塔纳罗奥州和索诺拉州法律的修订。因此,在这两起案件中,部长阿尔贝托·佩雷斯·达扬都提到:
“这项措施是不够的,因为所要求的要求与实现有效的《宪法》目的没有直接和不可逾越的关系,即严格筛选在这种条件下担任公职的机会,因为没有客观或正当的依据,因此可以确定没有这种定罪的人将以正直、诚实和体面的方式开展活动,那么,这是有争议的措施,无效且违宪”
但是,参议院已经批准了《联邦劳动法》和《联邦国家服务工作者法》的修正案,禁止公司和政府要求发信 没有犯罪记录 在就业选择程序中。
最后,尽管这项改革已提交众议院,但尚未得到全面讨论,尚待劳动和社会保障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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