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3, 2025

为促进投资制定财政激励措施的法令 “墨西哥计划”

现在的原因是告知他们颁布了给予财政刺激以鼓励新投资的法令。

2025年1月21日发布了提供财政刺激的法令,以支持名为 “墨西哥计划” 的国家战略,该战略旨在促进鼓励双重培训计划和促进创新的新投资。

该法令指出,根据该法令规定的费率和规则,在该法令期间(2030年9月30日),适用金额为300亿比索,其中285亿比索将用于新固定资产投资的财政刺激,其余15亿比索用于额外扣除培训和创新费用的财政刺激。

该法令规定设立一个评估委员会,由财政和公共信贷与经济秘书处的代表组成,并由区域经济发展和再定位咨询理事会参加,以制定有关实施其所授激励措施的评估和控制措施。预计该委员会将确定每个财政年度纳税人可以申请的每项财政刺激措施的最大金额。

根据规定,评估委员会必须在该法令公布后的60个日历日内发布该法令中提到的指导方针。

请在下方找到我们认为最重要的几点:

I. 立即扣除

就刺激措施而言,新资产将被理解为首次在墨西哥使用的资产,这仅适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其收购的目的是专门用于发展纳税人的活动,并且在扣除之年起至少有两年的使用期,除非这些资产首次因偶然事件或不可抗力而损失或被异化。

刺激措施适用的纳税人如下:(i)根据LISR第二章 “法人” 条款纳税的法人 [1],(ii)根据LISR第十二章 “简化信托制度” 第七章 “税收优惠” 条款纳税的法人,(iii)根据第二章 “自然人” 第四章纳税的个人《关于商业和专业活动的收入》,第一节 “关于从事商业和专业活动的个人”,来自LISR。

刺激措施的适用要求如下:

-启用税务信箱。

 

-对遵守纳税义务持积极看法。

 

-提交投资项目;与公共教育部签订的双重教育领域的合作协议;开发发明或初始认证的投资项目。

 

-持有评估委员会签发的实施财政刺激措施的合规证明。

 

-遵守评估委员会发布的指导方针。

 

-该法令规定,刺激措施适用于纳税人在立即扣除的年度之后立即使用至少两年的投资。

 

· 不使用刺激措施:

该刺激措施将不适用于办公家具和设备、由内燃机提供动力的汽车、汽车装甲设备或任何无法识别个人身份的固定资产资产,也不适用于除专门用于农业气雾消毒的飞机以外的飞机。

此外,预计符合《联邦税法》第69、69-B和69-B之二条假设的纳税人、拥有公司税收抵免的纳税人以及正在暂时限制使用或取消数字邮票的纳税人等,将无法实施刺激措施。

二。 培训或创新的额外扣除额

现已确定,上述纳税人可以向2025、2026、2027、2028、2029和2030财年的年度申报表申请额外扣除额,相当于其每位员工在有关财政年度获得的培训费用增加额的25%或创新所产生的费用。

在这方面,上述支出的增加将是有关财政年度培训或创新支出与纳税人在支出上述费用之前的最后三个财政年度中为相同概念所花费的平均支出之间的正差。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该法令,就LISR而言,有关财政刺激措施不会累积起来。

该法令废除了2023年10月11日发布的 “向出口行业的关键部门提供税收优惠的法令”,包括立即扣除对新固定资产的投资和额外扣除培训费用(近岸法令),适用该法令的纳税人将继续使用该法令,直到其申请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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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希望所提供的信息将有所帮助。我们随时为您解答这方面的任何问题或澄清。如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 胡安·伊格纳西奥·洛佩斯·多明格斯 通过邮件 jilopez@glzabogados.com

[1] 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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